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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師不會告訴你的10件事

1. 只強調設計美學 不考慮是否實用
以大師安藤忠雄在建築設計上,十分強調多種樹,環境才是建築的最高宗旨,
或許美學與實用會有所衝突,但設計師極力的在美學與實用上相輔相成,相當努力,
我想很多設計師不會忽略這一點,我想「只強調設計美學,不考慮是否實用。」
應該是對超級大牌的設計師而言。

所以業主在告知設計師,正確態度應該是,業主本身重的是美學,還是實用,
或者在兩者間找出一個「妥協」,才是正確的溝通基礎,
設計師真的不會”只強調設計美學,不考慮是否實用”。

2. 只說這樣做比較好 不說那樣也可以
如以電視牆而言,在我的思考邏輯是看業主的預算及設計的必要性,然後提供不同的設計選擇,
所以當然要告訴業主所有可能性的設計素材,如果設計不能搭配預算高低或多元變化,
那麼設計變的沒有靈活度,又怎麼能稱之為設計,「設計的目的在於因需求而衍生」,這句話十分重要。

3. 只說有設計才美 不說包工來做也不錯
這點必須留給業主去思考,太小的工程找設計師來規劃是否得宜,如果我們在一個不必要找設計師的工程去找設計師,
而設計師會以「設計工程」去思考,想的會比較全面,自然價格會有所差異,
這要看我們的目的為何,如果只是需解決生活上的實用所需,自然找包工是比較合理,
這是市場上提供給我們的選擇。

4. 只給保守的估價 承做之後再來加碼
設計師給的必須是全面性的估價,及配合圖面設計用材的確實預算,如果因設計的困難造成預算比例比較高,
這是雙方在一開始就必須溝通清楚,在價格考量下會變成何種成品,都是必須在圖面上就要計算清楚,
我們必須去清楚知道的,有可能會造成「預算追加」的部分,一開始就要讓業主知道清楚,
“可能性的壁癌”或“無預期的狀況”,這些都必須讓業主有所本,之後的“未預知加碼”,本就是讓人感覺相當不好的動作。

5. 只說收監工費 不說廠商也會給折扣
監工費在於每一家公司的營運狀況及制度不同,計算方式有所不同,
業主必須詳盡的去從承包設計師身上了解清楚費用的收費機制,之前我的文章都清楚提到設計費的重要性,有設計費才能給予設計師“智慧財產價值”,才能真正落實設計費用歸設計、監工歸監工。

如果有業主認為「廠商都給設計師折扣」,這個觀念恐怕都要洗牌了,「現在廠商都寧願直接面對業主給折扣」,
這當然不必多說了,有兩個原因,某一族群的”不良”設計師要「折扣」要的太兇,
另一方面,設計師要求太多、比業主懂太多,廠商當然直接面對業主溝通比較快,
以我為例,我寧願有些產品的訂購由業主去找廠商直接訂購,需要施工部分再由設計師工班負責。

當然某些長期配合廠商會給設計師折扣,這可能是設計師長期與廠商經營的基礎,比方說設計師大量發包給這廠商一定的量,
給予設計師空間,而設計師會把這空間回饋給業主,這又另當別論了!!

6. 只說某家店的建材很優 不說也很貴
「室內設計師往往會建議你選擇進口名牌的建材、配件和家具。」,這是一個錯誤觀點,設計師才不會這麼說呢!
推薦「名牌」的要件在於,「業主能否有能力花這個錢,再決定是否要推薦」,另外就是有沒必要用到這麼好,
「建材的使用建立在設計目地原點之下」,只要達到設計要求就是使用合理建材的標準,
某一方面來說,過度使用太好建材,並不算得上是一件好事,很優的建材自然比較貴,這應該是普遍的認知才是!

7. 只說木工做很漂亮 不說買現成也很棒
別的設計師我不清楚,對我而言,我絕對不會這麼說,【傢飾重要性】這個觀點我過去就提出,
某些進口實木家具就比木工現場施作來的更好,而且價格不會比施作貴,
如果能結合設計師設計,當然買現成是最棒也能達到合理預算,
木作的施作標準是在於必須性,及市場上無法達成做標準,做劃分才是,而且很漂亮的基礎應該建立在獨特性上做考量才是!

8. 只給概略的完工期 卻一直無法完工
這點上我要做修正,「時間就是金錢」,沒有一家設計公司會希望延宕工期,
完工準則是一開始雙方就要建立起的共識,緩衝期的預設也是基本應該俱備的觀念。

9. 只說這是特殊設計 不說是設計錯誤
設計錯誤應該就是設計錯誤了,以我而言我實在無法說這就是「特殊設計」,因為外行人可能拗的過,
但內行人怎麼辦,再加上明顯的錯誤又怎有辦法講成「特殊設計」,
另有一個十分重要的觀念,此文內所講的「結構上的缺失」,基本上設計師並無可更改或更動的權利,
這些都必須由建築師或結構技師來審核,這是一個責任歸屬的重要部份,
舊屋上的共有責任,這些都必須請專業人員做專業評判!

10. 完工交屋後 卻一直無法收尾
收尾沒有標準,明顯性的缺失必須是收尾的要件,但在缺失要件之外,沒有百分之百保證的工程,也沒有絕對的收尾標準,
因為這是一個「人心」的考量觀點,也就是說是設計師及業主雙方達成的收尾標準為準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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